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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奥欣康商标更换声明
发布者:大唐制药 | 发布时间:2012-06-21 | 浏览量:
20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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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:
全国各药品经销企业、医疗机构:
我公司从2008年1月1日起,停止在我公司产品“心脑康胶囊”上使用“奥欣康”商标。请贵单位在使用、宣传我公司产品“心脑康胶囊”时请使用该药品通用名称,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。
2008年1月1日前已生产的“心脑康胶囊”继续流通至有效期满。“心脑康胶囊”所使用新商标另行通知。
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有限公司
2008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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